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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藥典委員會關于勘誤“至靈膠囊”藥品標準有關內容的函
(國藥典中發(fā)〔2006〕31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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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至靈膠囊”收載于原部頒12冊,標準編號為WS3-B-2312-97。據(jù)相關單位反映,其標準有關內容有誤,經(jīng)我會核查,該品種標準【含量測定】甘露醇類物質項下“精密加入高碘酸鈉(鉀)溶液〔取硫酸溶液(1→20)90ml與高碘酸鈉(鉀)溶液(1→1000)110ml混合制成150ml〕,”應為“精密加入高碘酸鈉(鉀)溶液〔取硫酸溶液(1→20)90ml與高碘酸鈉(鉀)溶液(1→1000)110ml混合制成〕50ml,”!竞繙y定】腺苷項下“本品每粒含腺苷不得少于25mg!睉獮椤氨酒访苛:佘詹坏蒙儆0.25mg。”特此勘誤,自即日起照此執(zhí)行。請有關省級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及時通知有關生產企業(yè)。
國家藥典委員會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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