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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城鎮(zhèn)居民基本醫(yī)療保險兒童用藥有關問題的通知
(勞社部發(fā)〔2007〕37號)  收藏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勞動保障廳(局):
    根據(jù)《國務院關于開展城鎮(zhèn)居民基本醫(y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fā)〔2007〕20號)的要求,為了適應城鎮(zhèn)居民基本醫(yī)療保險試點的需要,保障參保兒童的基本用藥需求,我部在組織專家評審的基礎上,對《國家基本醫(y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2004年版)(以下簡稱《藥品目錄》)進行了修訂,F(xiàn)印發(fā)各地,并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此次《藥品目錄》修訂,主要是考慮兒童用藥的特殊性,重點保障參保兒童住院和門診大病的基本用藥需求。修訂的內容包括:一是增補了部分兒童臨床診療必需的藥品品種;二是對《藥品目錄》的凡例進行了補充;三是修訂了部分藥品的限定支付范圍。新增的藥品品種全部按照乙類藥品進行管理。
    二、城鎮(zhèn)居民基本醫(yī)療保險用藥范圍原則上參照《藥品目錄》及此次新增藥品品種執(zhí)行。各省、區(qū)、市可直接將國家增補的兒童用藥品種轉發(fā)試點城市執(zhí)行,也可按照《城鎮(zhèn)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用藥范圍管理暫行辦法》(勞社部發(fā)〔1999〕15號)等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適當進行兒童用藥的調整,調整的數(shù)量控制在此次國家增補的兒童用藥總數(shù)的15%以內。各省、區(qū)、市調整的藥品品種要報我部審核。
    三、試點城市要嚴格執(zhí)行本省的《藥品目錄》和國家新增的兒童用藥品種,不得調整或另行增補。試點城市可根據(jù)當?shù)爻擎?zhèn)居民基本醫(yī)療保險基金的籌資水平,合理確定乙類藥品的支付比例。
    四、對經(jīng)省級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批準的兒童治療性醫(yī)院制劑,試點城市要在充分征求衛(wèi)生、中醫(yī)藥、食品藥品監(jiān)管等部門及有關專家意見的基礎上,確定納入基金支付范圍的兒童制劑品種,明確支付辦法,并納入定點協(xié)議管理的范圍。
    五、各地要做好《藥品目錄》修訂后在使用管理上的銜接,加強基本醫(yī)療保險用藥管理。要落實對定點醫(yī)療機構的“三率”(基本醫(yī)療保險藥品目錄內藥品的備藥率、使用率及自費藥品費用占參保人員藥品總費用的比例)控制指標,要將相關部門制定的臨床操作規(guī)范、臨床診療指南、臨床用藥規(guī)范等技術標準納入定點協(xié)議管理的范圍,促進合理用藥,保障參保人員的基本用藥需求,控制藥品費用不合理支出,提高醫(yī)療保險保險基金的使用效率,減輕參保人員的醫(yī)療費用負擔。各省、區(qū)、市要加強對藥品目錄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如有重大問題,及時報告我部。
    附件:1.《藥品目錄》兒童用藥增補品種(西藥部分)
    2.《藥品目錄》兒童用藥增補品種(中成藥部分)
    3.對《藥品目錄》凡例的補充及對部分藥品限定支付范圍的修訂說明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1

《藥品目錄》兒童用藥增補品種(西藥部分)

   
編號
中文名稱
英文名稱
 
 
1抗微生物藥物
 
 
 
 
1.5抗病毒藥
 
 
 
 
 
 
 
 
 
 
 
 
 
 
E01
金剛乙胺
Rimantadine
口服常釋劑型
顆粒劑
口服液體劑
 
3解熱鎮(zhèn)痛及非甾體抗炎藥
 
 
 
 
3.1解熱鎮(zhèn)痛及非甾體抗炎藥
 
 
 
 
 
 
 
 
 
E02
阿苯
Aspirin and Phenobarbital
口服常釋劑型  
 
 
 
 
 
 
 
E03
賴氨匹林
Lysine Acetylsalicylate
注射劑
 
7營養(yǎng)治療藥
 
 
 
 
7.1腸外營養(yǎng)藥
 
 
 
 
 
7.1.1氨基酸類
 
 
 
 
 
 
 
 
 
E04
復方氨基酸(19AA-I)
Compound Amino Acid(19AA-I)
注射劑
限配合腸外營養(yǎng)用
8激素及調節(jié)內分泌功能藥
 
 
 
 
8.8其他激素及調節(jié)內分泌功能藥
 
 
 
 
 
 
 
 
 
E05
高血糖素
Glucagon
注射劑
 
9調節(jié)免疫功能藥
 
 
 
 
9.2生物反應調節(jié)藥
 
 
 
 
 
 
 
 
 
E06
靜脈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
Human Immunoglobulin
劑   
限川崎病
12神經(jīng)系統(tǒng)用藥物
 
 
 
 
12.5中樞興奮藥
 
 
 
 
 
 
 
 
 
E07
哌甲酯
Methylphenidate
緩釋控釋劑型
 
 
12.3抗癲癇藥
 
 
 
 
 
 
 
 
 
E08
奧卡西平
Oxcarbazepine
口服常釋劑型
 
 
 
 
 
 
 
E09
拉莫三嗪
Lamotrigine
口服常釋劑型
 
14呼吸系統(tǒng)藥物
 
 
 
 
14.3平喘藥
 
 
 
 
 
 
 
 
 
布地奈德福莫特羅
Budesonide and Formoterol
吸入劑
 
 
14.4其他
 
 
 
 
 
 
 
 
 
E11
動物源肺表面活性物質
 
注射劑
◇;限新生兒使用
15消化系統(tǒng)藥物
 
 
 
 
15.4 瀉藥、止瀉藥
 
 
 
 
 
15.4.2止瀉藥
 
 
 
 
 
 
 
 
 
E12
消旋卡多曲
Racecadotril
顆粒劑
 
16循環(huán)系統(tǒng)藥物
 
 
 
 
16.1強心藥
 
 
 
 
 
16.1.1洋地黃類
 
 
 
 
 
 
 
 
 
E13
去乙酰毛花苷
Deslanoside
注射劑
 
  
附件2

《藥品目錄》兒童用藥增補品種(中成藥部分)

   
編號
藥品名稱
 
1 內科用藥
 
 
 
 
 
 
 
1.1解表劑
 
 
 
 
 
 
 
1.1.2辛涼解表劑
 
 
 
 
 
 
 
 
E01
小兒熱速清顆粒(口服液)
 
 
 
 
 
E02
五粒回春丸
 
 
 
1.1.3表里雙解劑
 
 
 
 
 
 
 
 
E03
小兒雙清顆粒
 
 
 
 
 
E04
小兒柴桂退熱顆粒(口服液)
 
 
1.3清熱劑
 
 
 
 
 
 
 
1.3.1清熱瀉火劑
 
 
 
 
 
 
 
 
E05
小兒導赤片
 
 
 
1.3.2清熱解毒劑
 
 
 
 
 
 
 
 
E06
小兒化毒散
 
 
 
 
 
E07
小兒咽扁顆粒
 
 
 
1.3.4清臟腑熱劑
 
 
 
 
 
 
 
1.3.4.4清利腸胃濕熱劑
 
 
 
 
 
 
 
E08
小兒瀉速停顆粒
 
 
 
 
 
E09
小兒腸胃康顆粒
 
 
1.4溫里劑
 
 
 
 
 
 
 
1.4.1溫中散寒劑
 
 
 
 
 
 
 
1.4.1.1溫中散寒
 
 
 
 
 
 
 
E10
小兒腹瀉貼
 
 
1.5化痰、止咳、平喘劑
 
 
 
 
 
 
 
1.5.3清熱化痰劑
 
 
 
 
 
 
 
 
E11
金振口
 
 
 
 
 
E12
小兒消積止咳口服液
 
 
 
 
 
E13
小兒金丹片
 
 
 
1.5.4潤肺化痰劑
 
 
 
 
 
 
 
 
E14
小兒清熱止咳口服液
 
 
 
1.5.5平喘劑
 
 
 
 
 
 
 
 
E15
小兒肺咳顆粒
 
 
1.8扶正劑
 
 
 
 
 
 
 
1.8.1補氣劑
 
 
 
 
 
 
 
1.8.1.2健脾和胃
 
 
 
 
 
 
 
E16
醒脾養(yǎng)兒顆粒
 
 
 
1.8.2養(yǎng)血劑
 
 
 
 
 
 
 
 
E17
小兒生血糖漿
 
 
1.13消導劑
 
 
 
 
 
 
 
 
 
E18
王氏保赤丸
 
 
 
 
 
E19
小兒化食丸
 
 
 
 
 
E20
一捻金[指:散劑](膠囊)
 
 
1.14.2平肝熄風
 
 
 
 
 
 
 
 
 
E21
牛黃龍丸
 
 
 
 
 
E22
靜靈口服液
 
8 皮膚科用藥
 
 
 
 
 
 
 
 
 
 
E23
荊膚止癢顆粒
 
   
附件3

對《藥品目錄》凡例的補充及對部分藥品限定支付范圍的修訂說明

    一、對《藥品目錄》凡例的補充說明
    1.西藥通用名稱中表達化學成分的部分與《藥品目錄》中的名稱一致且劑型相同,同時有“兒童”、“小兒”、“嬰幼兒”、“兒童用”、“小兒用”或“嬰幼兒用”作為藥品名稱一部分的,可以限定在兒童使用時支付。
    2.西藥通用名稱中表達化學成分的部分與《藥品目錄》中名稱(《藥品目錄》中的藥品必須為口服劑型)一致,且法定說明書中明確適用于兒童的,其劑型為能夠提高兒童用藥順應性的口服液體劑型、顆粒劑、口服散劑、栓劑、滴鼻劑的,可以限定在兒童使用時支付。
    3.《藥品目錄》凡例中標注的口服液體劑型中含干糖漿劑及干混懸劑。
    4.西藥部分第E11號“動物源肺表面活性物質”包括牛肺表面活性劑、豬肺磷脂等從動物中提取的肺表面活性物質。
    5.此次兒童用藥增補品種,除標注有特殊限定支付范圍規(guī)定外,其余的藥品均限在兒童使用時支付。
    二、對《藥品目錄》部分藥品限定支付范圍的修訂說明
    西藥第283號“重組人生長激素”原限定支付范圍調整為“限兒童生長激素缺乏癥及工傷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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