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保障公眾安全用藥,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決定對復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及同類制劑說明書的【不良反應】項進行修訂,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所有復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及同類制劑生產企業(yè)應根據《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按照復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及同類制劑說明書修訂要求(見附件),提出修訂說明書的補充申請,于2016年10月30日前報省級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
修訂內容涉及藥品標簽的,應當一并進行修訂;說明書及標簽其他內容應當與原批準內容一致。在補充申請備案后6個月內對所有已出廠的藥品說明書及標簽予以更換。
各復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及同類制劑生產企業(yè)應當對新增不良反應發(fā)生機制開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復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及同類制劑的使用和安全性問題的宣傳和培訓,指導醫(yī)生合理用藥。
二、臨床醫(yī)師應仔細閱讀復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及同類制劑說明書的新修訂內容,在選擇用藥時,應根據新修訂的說明書進行充分的效益/風險分析。
三、復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及同類制劑為處方藥,患者應嚴格遵醫(yī)囑用藥,用藥前應仔細閱讀復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及同類制劑說明書的新修訂內容。
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管總局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