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學是研究中藥的采制、性能、功效及應用的一門科學,是中醫(yī)學的重要內(nèi)容之一。
中藥種類有植物、動物、礦物和人工合成,其中絕大多數(shù)取材于野生植物,故有中草藥之稱。中藥又分為熟藥和草藥,熟藥是經(jīng)過人工加工炮制而成的,而草藥是指采集來未經(jīng)加工的藥用部分。
方劑學則是研究并闡明治法和方劑的理論及其運用的一門科學,與臨床各科有著廣泛而密切的聯(lián)系,是中醫(yī)學的基礎(chǔ)學科之一。
方劑,是在辯證審因決定治法之后,選擇合適的藥物,酌情定量,按照組成原則,妥善配伍而成,是辯證論治的主要工具之一。
一、中藥的基本知識
(一)中藥的性能
一切疾病的發(fā)生和發(fā)展過程,都意味著陰陽邪正的相互消長,表現(xiàn)為機體(臟腑、經(jīng)絡)功能失常所反映出來的各種病理狀態(tài)-癥狀和體征。
藥物治療疾病的基本作用是祛除病邪,消除陰陽偏盛偏衰的病理狀態(tài),以恢復人體健康。
藥物種類甚多,每一藥物都有一定適應范圍,如黃芪補氣,大黃通便,那么補氣,通便分別是黃芪,大黃的治療作用,這些治療作用是由于藥物各自的若干特性和作用而產(chǎn)生的,前人也稱之為藥物的偏性。以藥物的偏性糾正疾病表現(xiàn)的陰陽偏盛偏衰,這些特性(偏性)即中藥的性能,也就是中藥的藥物作用。
“性”即藥性,“能”即效能,每種中藥都有一定的性能。疾病的屬性有寒證、熱證;病勢有向上、向下、入里;病位有臟腑、經(jīng)絡之不同;病有虛證、實證,故中藥有性味、歸經(jīng)、升降浮沉、補瀉……等特性-性能。
1.性味
性:指藥物的性質(zhì)即藥物的寒、熱、溫、涼四種不同的屬性,前人稱為四氣。(古代以四時的寒、熱、溫、涼氣候變化-氣序,應用于藥性的說明,故性氣通用,沿用至今)。
四氣中溫與熱,寒與涼是具有共性的,溫次于熱,熱即大溫;涼次于寒、涼即微寒,即在共性中又有程度上之差異。而溫熱與寒涼是兩類不同的屬性,這是從藥物對機體的作用中概括出來的;治療熱證的藥物是寒涼的,治療寒證的藥物是溫熱的,此外,還有一種“平性”藥,即藥性較平和,偏熱,偏寒不明顯,未越出寒、熱、溫、涼四性范圍,雖有寒、熱、溫、涼、平五種屬性,一般仍稱四氣,而不稱五氣。
金元時王好古以陰陽學說來比擬解釋藥性云:“本草之味有五,氣有四……夫氣者天也,溫熱天之陽,寒涼天之陰,陽則升,陰則降!逼湟饬x是說溫熱性藥物能升人陽氣-增強人體的機能活動;寒涼性藥物能降低人之陽氣-減弱人的機能活動。
因此,一般把具有溫里散寒、助陽益火、活血通絡、行氣疏肝、芳香開竅等興奮人體機能活動功能的藥物定為溫、熱性。具有清熱瀉火、涼血解表、平肝潛陽等降低人體病理性機能亢進的藥物寒、涼藥。
通過長期臨床實踐,將寒、熱、溫、涼的作用加以歸納,給后人提出了“療寒以熱藥,療熱以寒藥”,“熱者寒之,寒者熱之”的治療用藥原則。
此外,尚有某些藥物既有溫熱,又有寒涼藥性功能的存在,將在各論中述及。
味:指藥物中有辛、甘、酸、苦、咸五種不同的滋味。
古時有“神農(nóng)乃數(shù)民嘗百草之滋味,當時一日而遇七十毒”的傳說。說明了人類在尋找食物過程中,必須要嘗試各類葉、草、根、莖、果,也必然遇到一些具有特殊作用的天然產(chǎn)物,例如有瀉、鎮(zhèn)靜、致吐、止血等作用的物質(zhì),并品嘗到各種物質(zhì)的不同滋味,當人們發(fā)生疾病時,根據(jù)經(jīng)驗利用這些物質(zhì)來醫(yī)治疾病,經(jīng)無數(shù)次反復實踐,某些天然產(chǎn)物就成了醫(yī)治疾病的藥物,并總結(jié)出藥物的滋味和功效之間的關(guān)系。所以說五味是由味覺所得,或由治療味覺所得,或由治療效果而確定的。
實際上除上述五種外尚有淡澀二味,習慣上淡附于甘,酸澀功似,并不另立,仍稱五味。
五味也是藥物作用的標志,不同的藥味,就有不同的藥物作用。綜合歷代用藥經(jīng)驗,歸納其作用如下;
辛:有發(fā)散、行氣血、滋補潤養(yǎng)的作用。
發(fā)散:麻黃、薄荷。
行氣血:陳皮、木香、川芎。
滋補潤養(yǎng):菟絲子、蛇床子。
甘:有補益、和中緩急的作用。
滋補氣血:黨參、熟地。
緩解腹中攣急疼痛:飴糖、甘草。
酸(澀):有收斂、固澀(止瀉、止血)作用。
收斂-自汗、盜汗:龍骨、牡蠣。
固澀-久瀉、脫肛:赤石脂、禹余糧、罌粟殼。
尿頻、失禁:桑螵蛸、覆盆子。
滑精、帶下:芡實、蓮子、金櫻子。
苦:有瀉火、燥濕、通泄下降作用。
降泄(降氣)杏仁-泄降肺氣,止咳平喘。
清泄(瀉火泄熱)山梔-清心瀉火。
燥濕:黃連清濕熱;厚樸溫化寒濕。
咸:有軟堅散結(jié)、瀉下、潛降之作用。
軟堅散結(jié):海藻、昆布、瓦楞子。
瀉下:芒硝。
潛降:羚羊角、石決明。
上述五味,作用各異,然其中某些藥物,又有它一定程度的通性,《內(nèi)經(jīng)·至真要大論》:“辛甘發(fā)散為陽,酸苦通泄為陰”,“咸味通泄為陰,淡味滲滲為陽”按藥物之味,將它們歸入陰陽兩類以統(tǒng)轄之。即辛甘淡味藥物屬陽,酸苦咸味藥物屬陰。
每種藥物都具有氣和味,氣、味各有其作用。故必須二者綜合而觀之,同性藥物有五味之別,同味的藥物亦各有四氣之異。
如同一辛味藥,有辛寒(浮萍)、辛涼(薄荷)、辛溫(半夏)、辛熱(附子)、辛平(佩蘭)等。
性味組合相同的藥物,其主要作用也大致相近,如紫蘇、荊芥、蔥白均為辛溫,它們都有發(fā)汗解表的作用,可用于外感風寒表證。
性味不同之藥物,功效就有區(qū)別,性同味異,或味同性異的藥物,在功效上有相同之處亦有不同之點。如寒性藥物,若味不同,則其作用有差異;梔子苦寒,清熱瀉火、涼血解毒;淡竹葉甘寒,清熱利尿;浮萍辛寒,疏散風熱、利尿退腫。共同之處是寒性均有清熱作用。
若甘味藥物其性不同,則作用亦不相同:杜仲甘溫以補肝腎、強筋骨、安胎;石斛甘微寒,以養(yǎng)陰潛熱生津;甘草甘平,以補脾益氣、清熱解毒、潤肺止咳、緩急止痛、調(diào)和諸藥。共同之處是味甘,故均有補益之功效。
尚有某些藥物,則是一氣而兼有兩種以上味者,如桂枝辛甘溫;當歸甘辛溫;生地黃甘苦寒等。這種情況說明了藥物之性味是復雜的,也體現(xiàn)了藥物作用的多面性。五味相兼亦應根據(jù)某一藥物功能大小而分清其主次,如桂枝長于調(diào)和營衛(wèi)、發(fā)散風寒,作為解表藥,故首列辛味。尚有補益強壯作用,常合補益之品同用,此為甘味之功。溫經(jīng)通絡、溫陽化氣則辛甘溫之共同作用,故桂枝性味定為辛甘溫。當歸為常用補血和血之品,首列甘溫,并有活血調(diào)經(jīng)之力,此辛味應之,故當歸性味定為甘辛溫。藥物功效有主次,其性味的排列也有一定的順序。
臨床辯證用藥時,對五味要有選擇。如辛能散氣,故氣虛時不宜用;甘能助濕,故中滿者不宜用;苦能燥濕,故津液不足者宜慎用;酸能斂澀,故余邪未盡者慎用之;咸多滋潤,故脾胃虛寒者忌用之。
[附]中藥性味功能口訣:中藥品種多,性能各不同,寒涼能清熱,溫熱祛寒用,辛味能行散,甘緩能補中,苦味能泄降,酸澀收斂功,咸味能軟堅,淡滲利水通,甘寒能養(yǎng)陰,芳香必止痛,麻舌常有毒,香竄開竅能,氣味相結(jié)合,配伍貴變通。
2.升降浮沉
人體發(fā)生疾病,病變部位有上、下、表、里之別;病勢有上逆、下陷之異,治療上就要求藥物應分別具有升、降浮沉的作用趨向,使之有助于調(diào)整紊亂的臟腑氣機,使之平順,或因勢利導祛邪外出。病邪在上在表者宜用升浮之藥物;病邪在下在里者宜用沉降之品,旨在藥達病所。病熱逆上宜降,病熱陷下宜升,這是運用中藥必須掌握的一般規(guī)律。然而,遇到痰涎壅實,胸悶窒嘔吐者,利用升浮之瓜蒂以涌吐痰涎;若瀉痢初起而系積滯所致者,則用消積導滯、沉降攻下之大黃通泄之,此乃通因通用之法。
由此可見,升、降、浮、沉是指藥物作用于人體的幾種趨向而言。升和降、浮與沉,都是相對的。升是升提的意思;降是降逆的意思;浮是上行發(fā)散的意思;沉是下行泄利的意思。升、浮藥物的特點是向上向外,具有升陽、舉陷、發(fā)表、散寒、祛風、開竅等藥理作用;而沉降藥物的特點則是向下向里,具有潛陽、降逆、平喘、收斂、瀉下、滲利等作用。
藥物的升降浮沉主要取決于藥物的氣味和質(zhì)地的輕重。一般來說,味辛甘、氣溫熱的藥物,多主升;味酸苦咸,氣寒涼的藥,多主沉降!侗静菥V目》云:“酸咸無升,辛甘無降,寒無浮,熱無沉”。大凡質(zhì)輕的藥物,如花葉之類多主升浮,質(zhì)重的藥物,如種子、礦石、貝殼之類多主沉降。但也有例外,如巴豆辛熱,不升反沉,故有瀉下逐水作用;旋復花是花,不升浮,反而沉降,主降逆平喘,故有“諸花均升,復花獨降”之說,牛蒡子是種子類,反主升浮,能疏風諸熱。此外,藥物的升降浮沉還可因加工、炮制或配伍而發(fā)生改變。酒制則升、鹽炒則下行、姜汁炒則能發(fā)散、醋炒則能收斂。所以在臨床應用時要靈活掌握,才能運用得當,發(fā)揮藥物的治療作用。
3.歸經(jīng)
歸經(jīng)是古人在長期臨床實踐中認識到某種藥物對某些臟腑、經(jīng)絡的疾病具有特殊的治療效果,總結(jié)出來的一種用藥規(guī)律。如肺經(jīng)有病時,常有咳、喘、痰癥狀,杏仁能止咳平喘,說明杏仁歸入肺經(jīng);肝有病時,脅痛或不適為其主要表現(xiàn)用青皮能治脅痛,說明青皮歸入肝經(jīng)等。由于藥物歸經(jīng)不同,同屬一性味藥物,其作用亦不相同,或作用部位有別,如黃芩、黃連,黃柏同屬苦寒清熱藥,但黃芩入肺經(jīng)而長于清肺熱;黃連入心、胃經(jīng)而能瀉心火、清胃熱;柏入腎經(jīng)而重于瀉相火。又如肉桂和干姜同為溫里藥。但因干姜入肺、脾、胃經(jīng),故肺、脾、胃有寒多擇用干姜;而肉桂因入肝、腎經(jīng),故肝、腎有寒多選用肉桂而不用干姜。
了解歸經(jīng)學說有著深刻的實踐意義;一是可作為選方用藥的依據(jù)。一般來說,每經(jīng)每臟的病證都有其主方,方中的主藥,使藥都歸于本經(jīng)。如太陽經(jīng)表證,常用人本經(jīng)之麻黃、桂枝作為解表之主藥;肝腎陰虛者多用以熟地黃、山茱萸為主藥所組成的方劑六味地黃湯來治療。這些古方組成規(guī)律,促進了歸經(jīng)學說的發(fā)展。二是可作為隨證用藥之依據(jù)。如頭痛部位有所不同,所代表不同的經(jīng)脈之病證,前頭痛(陽明經(jīng))者加白芷;偏頭痛(少陽經(jīng))者加柴胡;枕部疼痛者(太陽經(jīng)),加用蔓荊子等。三是以歸經(jīng)為線索,探求某些藥物的潛在功能。如清熱解毒藥蒲公英入胃經(jīng)。故應用于上消化道潰瘍病的治療,取得良效;山豆根入肺經(jīng),故試用于肺癌的治療等。均是按藥物之歸經(jīng)所探求到的某些藥物的新途徑。四是籍歸經(jīng)以執(zhí)簡御繁。如白術(shù)補中益氣,健脾燥濕,療脾胃氣虛,腹瀉嘔吐,口渴自汗等多種病證,這些病證均與脾的生理功能,病理變化有關(guān)。因而通過白術(shù)歸脾經(jīng)而得到全面理解和掌握。
必須著重強調(diào),歸經(jīng)學說在運用時一是要與藥物性味、升降浮沉相結(jié)合,二是要與各臟腑間的用藥互相兼顧。是因為同歸一經(jīng)之藥物,其性味、升降浮沉不同,故不能執(zhí)一而廢它。如肺病咳嗽有寒熱虛實之別,入肺藥雖有麻黃、干姜、黃芩、百合、桑白皮、葶藶子等,臨床上運用麻黃、干姜溫肺之寒以療咳;黃芩、桑白皮清肺泄熱以止咳;百合滋補肺虛而止咳;葶藶子以泄肺實而止咳。諸職此類,諸經(jīng)亦然。
此外,尚有“引經(jīng)藥”的理論,所謂引經(jīng)藥是指具有特別作用的歸經(jīng)藥物,它除了對本經(jīng)病證具有治療作用外,還能把不歸本經(jīng)的藥物引歸到本經(jīng)而發(fā)揮其治療作用,以提高藥物療效。(相當于現(xiàn)代醫(yī)學的載體學說)。
表8-1 引經(jīng)藥物舉例表
臟腑經(jīng)絡 |
引經(jīng)藥 |
臟腑經(jīng)絡 |
引經(jīng)藥 |
手少陰心經(jīng) |
黃連、細辛 |
足陽明胃經(jīng) |
白芷、石膏、葛根 |
手太陽小腸經(jīng) |
木通、竹葉 |
手厥陰心包經(jīng) |
丹皮、柴胡 |
足少陰腎經(jīng) |
肉桂、細辛 |
手少陰三焦經(jīng) |
柴胡、連翹 |
足太陽膀胱經(jīng) |
羌活 |
足厥陰肝經(jīng) |
青皮、川芎、柴胡 |
手太陰肺經(jīng) |
桔梗、升麻、蔥白、 |
足少陽膽經(jīng) |
柴胡、青皮 |
足太陰脾經(jīng) |
升麻、蒼術(shù) |
|
|
(二)中藥的配伍與禁忌
1.配伍
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藥物配合應用叫作中藥的配伍。中藥通過配伍,可以對較復雜的病情予以全面照顧,同時又可利用藥物間的協(xié)同作用和拮抗作用而獲得安全及更高的療效。古代醫(yī)家經(jīng)過長期認識與實踐,對藥物的配伍關(guān)系積累了豐富的知識,并將其總結(jié)概括為以下六個方面。
(1)相須:即性能相類似的藥物相伍為用,可起協(xié)同作用,增強療效。如石膏、知母合用以增強清熱瀉火之力。
(2)相使:即性能不相同的藥物相伍為用,能互相促進,增強療效。如補氣之黃芪與利水之茯苓合用,能增強補氣利水之功。
(3)相畏:即一種藥的毒副作用,能被另一種藥物減輕或抑制。如半夏和南星的毒性能被生姜減輕或消除,所以說半夏和南星畏生姜。
(4)相殺:即一種藥物能減輕或消除另一種藥物的毒副作用。如防風殺砒霜的毒,,綠豆能解巴豆的毒,所以說防風殺砒霜,綠豆殺巴豆。
(5)相惡:即兩種藥物合用,能互相牽制而使作用降低,甚至喪失藥效。如生姜惡黃芩,人參惡萊菔子。
(6)相反:即兩種藥物合用后能產(chǎn)生毒性反應或副作用。如烏頭反半夏,甘草反蕪花。
以上六個方面中,相須,相使屬藥物的協(xié)同作用;相畏相殺屬藥物不同程度的拮抗作用;相惡、相反屬藥物配伍禁忌。
此外,尚有不用其它藥物輔助,依靠單味藥發(fā)揮作用的,叫單行,如獨參湯及其它單方。
2.禁忌
用藥禁忌主要有三種:
(1)配伍禁忌:即兩種藥物伍用產(chǎn)生毒、副作用或使療效降低或消除,前人有“十八反”與“十九畏的記述,所謂反者即指“相反”而言,所謂畏者即指“相惡”而言。
十八反 甘草反甘遂、大戟、芫化、海藻。
烏頭反貝母、瓜蔞、半夏、白蘞、白芨。
藜蘆反人參、沙參、丹參、玄參、苦參、細辛、芍藥。
十九畏 硫磺畏樸硝;水銀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牽牛;丁香畏郁金;川烏、草烏畏犀角;牙硝畏三梭;官桂畏石脂;人參畏五靈脂。
上述配伍禁忌,只供用藥時參考,不是絕對的。在古今配方中也有反、畏同用的例子,如甘遂與甘草同用治療腹水,可以更好地發(fā)揮甘遂瀉水的藥效;黨參與五靈脂同用治療胃脘痛,可以補脾胃止疼痛,而藥效無損。這些問題有待今后進一步研究。
(2)妊娠用藥禁忌:妊娠期間服用某些藥物,可引起胎動不安,甚至造成流產(chǎn)。根據(jù)藥物對胎兒影響程度大小,分禁用與慎用兩類。
禁用藥大多毒性較強或藥性猛烈。如劇烈瀉下藥巴豆、蘆薈、番瀉葉;逐水藥芫花,甘遂、大戟、商陸、牽牛子;催吐藥瓜蒂、藜蘆;麻醉藥鬧羊花;破血通經(jīng)藥干漆、三棱、莪術(shù)、阿魏、水蛭、虻蟲;通竅藥麝香、蟾酥、穿山甲;其它劇毒藥如水銀、砒霜、生附子、輕粉等。
慎用藥大多是烈性或有小毒的藥物。如瀉下藥大黃、芒硝;活血祛瘀藥桃仁、紅花、乳香、沒藥、王不留行、益母草、五靈脂等;通淋利水藥冬葵子、薏苡仁;重鎮(zhèn)降逆藥磁石;其它如辦夏、南星、牛黃、貫眾等。
凡禁用藥都不能使用,慎用藥則應根據(jù)孕婦病情酌情使用。可用可不用者,都應盡量避免使用,以免發(fā)生事故。
3.服藥時的飲食禁忌
飲食禁忌簡稱食忌,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禁忌口。在古代文獻上有常山忌蔥;地黃、何首烏、忌蔥、蒜、蘿卜;薄荷忌鱉肉;茯苓忌醋;鱉甲忌莧萊;密反生蔥等記載。這說明服用某些藥時不可同吃某種食物。此外,服用發(fā)汗藥應忌生冷;調(diào)理脾胃藥應忌油膩;消腫、理氣藥應忌豆類;止咳平喘藥應忌魚腥;止瀉藥應忌瓜果。
(三)中藥的炮制與用量
1.炮制目的
(1)消除雜質(zhì)和非藥用部分,使藥純凈,達到用量準確,療效可靠。
(2)改變藥物性能,增強藥物療效。如地黃生用性寒而涼血,制熟則微溫而補血;首烏生用導瀉,制熟用則補肝腎、烏須發(fā);蒲黃生用破血行瘀,炒用止血;延胡索醋制增強止痛作用;白術(shù)土炒補脾和中力強;柴胡醒制舒肝解郁效增。
(3)降低或消除毒、副作用。如烏頭、附子為劇毒之品,經(jīng)反復浸泡漂煮,有毒成分被水解、溶出,毒性大減;半夏、南星經(jīng)生姜、明礬制后可降低毒性,祛除激喉催吐之物;女貞子鹽水拌蒸,去其寒性,避免腹瀉等。
(4)矯味、矯臭。蜜炙、酒炙、醋炙通常都有矯味、矯臭作用。如五靈脂醋炒去惡味等。
(5)便于制劑、煎服及貯藏。如貝殼類藥材炮制后便于粉碎,使有效成分易于煎出;白芥子、萊菔子炒熟以去其酶,才能保存有效成分不被分解等。
2.常用的炮制方法
(1)水制法 能使藥物達到潔凈、柔軟、便于加工,并能減低藥物毒性、烈性及不良氣味。包括洗、漂、泡、潰、水飛等法。
(2)火制法 是把藥物直接或間接放置火上炮制以達干燥、松脆、焦黃或炭化之目的。
炒:有清炒及輔料炒。清炒是將藥物放鍋內(nèi)拌炒,由于使用目的不同,有炒黃、炒焦、炒炭之分。炒黃、炒焦之藥物有焦香味道,以增強健脾開胃之力或改善藥物之偏。炒炭的藥物可增強收斂止血之功,如荊芥炭。輔料炒是加輔料同炒,如土炒白術(shù),醋炒柴胡等。其目的是增強藥性,更好地發(fā)揮療效。
炙:與輔料炒無多大區(qū)別,一般多將用蜜炒的叫炙。如炙甘草、炙黃芪。
煅:是將藥物直接或間接放在火上煅燒,使其松脆易于粉碎。多適用于礦石類或貝殼類藥物。
煨:是將藥物裹上濕紙或面糊,埋于灰內(nèi)或置于文火上烘烤,以紙或面糊表面焦黑為度,冷卻后剝除紙或面糊使用。目的是利用紙或面糊吸收藥物中的部分油質(zhì),以減低藥物的刺激性,并增強藥物療效,如煨木香。
炮:是將藥物放入砂中加熱,炒至焦黃爆烈,便于加工,并增強其溫燥之性,同時能使藥物毒性降低,如炮附子、炮姜。
(3)水火同制法 包括蒸、煮、單三種方法。其目的是改變藥性、增強療效。
3.中藥的用量
用量即中草藥在臨床上應用的分量。包括重量(克)、數(shù)量(片、支)、容量(湯匙、毫升)。
一般來說中藥安全比較大,但個別有毒藥物仍需十分注意,不可過量,確定用量一般原則是:
(1)根據(jù)藥物性能確定用量:凡有毒的,峻烈的藥物用量宜小,如烏頭、雄黃之類;質(zhì)重的藥物用量要大,如代赭石、牡蠣類;質(zhì)輕的用量宜輕,如蟬蛻;芳香類藥物用量宜輕,如丁香、檀香。
(2)根據(jù)病情需要確定用量;病情輕或慢性病,用量宜輕;病情深重頑固用量宜大,還有些藥輕用、重用作用不同,如柴胡輕用升陽,重用疏肝。
(3)根據(jù)配伍、劑型確定用量:一味單用、用量宜重,復方配伍,用量宜輕。方中主藥用量宜重,輔藥用量宜輕;湯劑用藥宜重, 丸散劑用量宜輕。
(4)根據(jù)病人性別、年齡、體質(zhì)確定用量:婦女、老年、體弱、兒童用量宜輕,男子、體壯、年輕用量宜重。
各類藥物用量大致規(guī)律如下:
花葉、芳香走竄之品3-9克;根莖類9-15克;礦石貝殼類15-30克;特殊藥物例外;細辛一般不超過3克,沉香、麝香一般用1-1.5克。
二、方劑的基本知識
(一)方劑是理、法、方、藥的一個組成部分,是在辯證方法基礎(chǔ)上選藥配伍組成的,所以,首先要理解方劑與治法的關(guān)系,才能準確而縝密的遣藥用方。
從祖國醫(yī)學的形成和發(fā)展來看,治法是在積累了相當醫(yī)療經(jīng)驗的基礎(chǔ)上總結(jié)出來的,是后于方藥的一種理論。但是當治法已由經(jīng)驗總結(jié)上升為理論之后,就成為指導遣藥組方和運用成方的指導原則。例如一個感冒病人,經(jīng)過四診合參,審證求因,確定為外感風寒表實證時,根據(jù)表證當用汗法,寒者熱之的原則,決定用辛溫解表法治療,并且按法選用相應的有效成方,或自行選藥組成辛溫解表劑,如法煎服,便能汗出表解,邪去人安。否則,治法與辯證不符,組方與治法脫節(jié),必然治療無效,甚至反使病情惡化。,由此可見,治法是指導遣藥組方的原則,方劑是體現(xiàn)和完成治法的主要手段。所以我們常說“方以藥成”,卻又首先是“方從法出,法隨證之”,二者之間的關(guān)系是互相為用,密不可分的。
(二)方劑的組成原則
方劑的組成不是單純藥物的堆積,而是有一定的原則和規(guī)律。古人用“君、臣、佐、使”四個部分加以概括,用以說明藥物配伍的主從關(guān)系。一個療效確實的方劑,必須是針對性強,組方嚴謹、方義明確、重點突出、少而精悍,F(xiàn)將“君、臣、佐、使”的含義分述如下:
1.君藥 是針對病因或主證起主要治療作用的藥物,一般效力較強,藥量較大。
2.臣藥 是指方中能夠協(xié)助和加強主藥作用的藥物。
3.佐藥 是指方中另一種性質(zhì)的輔藥。它又分:
(1)正佐:協(xié)助主藥治療兼證。
(2)反佐:對主藥起抑制作用,減輕或消除主藥的副作用。
4.使藥有兩種意義
(1)引經(jīng)藥,既能引方中諸藥至病所的藥物。
(2)調(diào)和藥,既具有調(diào)和方中諸藥作用的藥物。
例如一病人惡寒發(fā)熱、無汗而喘、頭痛、脈浮緊。其辯證是風寒表實證。擇用麻黃湯治療,方中之麻黃,辛溫,發(fā)汗解表,以除其病因(風寒)而治主證為主藥;桂枝,辛甘溫,溫經(jīng)解肌,協(xié)助麻黃增強發(fā)汗解表之功,為輔藥;杏仁,甘苦溫,助麻黃宣肺平喘,以治咳喘之兼證為佐藥;甘草,甘溫,調(diào)和諸藥為使藥。
簡單的方劑,除了主藥外,其它成分不一定都具備。如芍藥甘草湯,只有主、輔藥;左金丸,只有主藥黃連和佐藥吳茱萸;獨參湯,只有主藥人參,復雜的方劑主藥可有兩味或兩味以上,輔、佐、使藥也可有兩味或多味。
(三)方劑的運用(變化)
方劑的組成既有嚴格的原則性,又有極大的靈活性。
1.藥味加減的變化
是在主證未變的情況下,隨著兼證的變化,加入或易去某些藥物,使之更合乎治療的需要,也叫“隨證加減”。例如麻黃湯主治風寒表實證,假如外感風寒所傷在肺,癥見鼻塞聲重,咳嗽痰多,胸悶氣短,苔白脈浮者,當以宣肺散寒為主,在麻黃湯中易去炙甘草,加上生姜組成三拗湯,使肺氣宣暢,自然諸證皆除。
2.藥量加減變化
這種變化是指組成之方劑的藥物不變,但藥量有了改變,因而改變了該方功用和主治證的主要方面。例如,四逆湯和通脈四逆湯,二方都由附子、干姜、炙甘草三味組成,但前方中姜、附用量較小,主治陰盛陽微而致四肢厥逆。惡寒卷臥,下利脈微細的證候,有回陽救逆的功用。后方中姜、附用量較大,主治陰盛格陽于外而致四肢厥逆,身反不惡寒,下利清谷,脈微欲絕之證候,有回陽逐陰、通脈救逆的功用。
3.劑型更換的變化
中藥制劑種類較多,各有特點。同一方劑,由于劑型不同,其治療作用也不相同,例如,理中丸由干姜、白術(shù)、人參、甘草等量組成丸劑,治中焦虛寒、自下利、嘔吐腹痛、舌淡苔白,脈沉遲之證。若治上焦陽虛而致胸痹,證見心中痞悶、胸滿、脅下有氣上逆搶心、四肢不溫、脈沉細等,即用上四味藥煎成湯劑分三次服(即人參湯)。這是根據(jù)病位有中上之別,病勢有輕重之異,所以一取丸劑緩治,一取湯劑急治,臨床上經(jīng)常將湯劑改成丸、散、膏劑,或?qū)⑼琛⑸⒎剿幐臑闇珓,主要是取緩急不同之意?/DIV>
(四)常用劑型(制劑)
劑型是根據(jù)臨床使用中草藥治療各種疾病的需要,將藥物制成一定大小或不同形的制劑,中草藥劑型很多,并隨著中西醫(yī)結(jié)合的不斷發(fā)展,中草藥的劑型日益增多,傳統(tǒng)的劑型在質(zhì)量上、工藝上也有很多改革,現(xiàn)將常用劑型介紹如下:
1.湯劑 把藥物配齊后,用水或黃酒,或水酒各半浸泡后,再煎煮一定時間,然后去渣取汁,稱為湯劑,一般作內(nèi)服用,如麻黃湯、歸脾湯等。湯劑優(yōu)點是吸收快,療效快,而且便于加減使用,能較全面地照顧到每一個病人或各種病證的特殊性,是中醫(yī)臨床最廣泛使用的一種劑型。
2.散劑 是將藥物研碎,成為均勻混合的干燥粉末,有內(nèi)服與外用兩種。內(nèi)服散劑末細量少者,可直接沖服,如七厘散;亦有粗末,臨用時加水煮沸取汁服的,如香蘇散。外用散劑一般作外敷、摻散瘡面,或患病部位,如生肌散、金黃散;亦有作點眼、吹喉外用的,如冰硼散。散劑有制作簡便,便于服用攜帶,吸收較快,節(jié)省藥材,不易變質(zhì)等優(yōu)點。
3.丸劑 是將藥物研成細末,以蜜、水或米糊、面糊、酒、醋、藥汁等作為賦型劑制成的圓形固體劑型。丸劑吸收緩慢,藥力持久,而且體積小,服用、攜帶、貯存都比較方便,也是一種常用的劑型。一般適用于慢性、虛弱性疾病,如歸脾丸、人參養(yǎng)榮丸等;亦有用于急癥,如安宮牛黃丸、蘇合香丸等。臨床常用的丸劑有蜜丸、水丸、糊丸、濃縮丸等數(shù)種。
4.片劑 將中藥加工或提練后與輔料混合,壓制成圓片狀劑型。片劑用量準確,體積小。味很苦的,具惡臭的藥物經(jīng)壓片后再包糖衣,使之易于吞服;如需在腸道中起作用或遇胃酸易被破壞的藥物,則可包腸溶片,使之在腸道中崩解。片劑應用較廣,如銀翹解毒片、桑菊感冒片等。
5.沖劑 是將中藥提練成稠膏,加入部分藥粉或糖粉制成顆粒散劑干燥而成。用開水沖服,甚為方便。由于含糖較多,小兒易于接受。
6.膏劑 將藥物煎煮取汁濃縮成半固體叫膏劑。有內(nèi)服及外用兩種,內(nèi)服的如雪梨膏等;外用的如風濕膏、狗皮膏藥等。
7.丹劑 一般是指含有汞,硫磺等礦物,經(jīng)過加熱升華提練而成的一種化合制劑。具有劑量小、作用大、含礦物質(zhì)之特點。此劑多外用,如紅升丹、白降丹等。此外,習慣上把某些較貴重的藥品或有特殊功效的藥物劑型叫作丹,如至寶丹、紫雪丹等。所以,丹劑并非是一種固定的劑型。
8.針劑 是根據(jù)中草藥有效成分不同,用不同方法提取、精制配成滅菌溶液供皮下、穴位、肌肉、靜脈等注射用的一種劑型。具有作用迅速等優(yōu)點。故對急癥或口服藥有困難患者尤為適宜。針劑是今后需大力研制的一種劑型,以適應中醫(yī)急癥之需要。
9.酒劑 俗稱藥酒。是將藥物浸泡入酒中,經(jīng)過一時間后,去渣取汁供內(nèi)服或外用。
(五)煎服法
中藥煎服恰當與否,直接影響其療效,因此,必須了解中藥的煎服方法。
1.煎藥方法
(1)煎藥器具;以砂鍋、搪瓷皿為好,忌用鐵器,以免發(fā)生化學反應。
(2)煎藥用水量;根據(jù)藥物體積而定,一般以水浸過藥面為度。
(3)注意事項
①煎藥之前,將藥用冷水浸泡一段時間,使藥物充分濕潤,以便有效成分易于煎出。
②一般藥物均可同煎。煮沸后即改為文火。再煎15-20分鐘。煎藥時防止藥汁外溢及過快熬干。煎藥時不宜頻頻打開鍋蓋,以盡量減少易揮發(fā)成分的丟失。如為味厚的滋補藥品,如熟地、首烏等,煎煮時間宜稍長,使有效成分更多地被煎出;清熱、解表、芳香類藥物煎時宜稍短。以免有效成分損失或藥性改變。
③有些藥物煎法特殊(處方必須注明),現(xiàn)介紹如下:
先煎:貝殼類、礦石類藥物,因質(zhì)堅而難煎出味,應打碎先煎,煮沸10-20分鐘后,再下其它藥。如龜板、鱉甲、代赭石、石決明、生牡蠣、生龍骨、生石膏等;蘆根、茅根、夏枯草、竹茹等,宜先煎取汁,用其汁代水煎其它藥。
后下:氣味芳香的藥,借其揮發(fā)油取效的,宜在一般藥物即將煎好時下,煎四、五分鐘即可,以防其有效成分走散。如薄荷、砂仁等。
包煎:為防止煎后藥混濁或減少對消化道、咽喉的不良刺激,要用薄布將藥包好,再放入內(nèi)煎煮。如赤石脂、滑石、旋復花等。
另燉或另煎;某些貴重藥,以保存其有效成分,可另燉或另煎。如人參(隔水燉3小時);羚羊角、犀角切成薄片另煎2小時取汁服,或水磨汁或成細末調(diào)服。
溶化(烊化):膠質(zhì)、粘性大的藥物,如阿膠、鹿角膠、蜂蜜、飴糖等,應先單獨加溫溶化,再加入去渣之藥液中微煮或趁熱拌攪,使之溶化,以免同煎時粘鍋煮焦,影響藥效。
沖服:散劑、丹劑、小丸、自然藥汁、芳香或貴重藥物,以沖服為宜。如牛黃、麝香、沉香末、肉桂末、田三七、紫雪丹、六神丸等。
2.服藥方法
(1)服藥次數(shù) 湯劑,一般每日一劑,煎兩次取汁,分2-3次服。病情重或老年、兒童酌情增減。
(2)服藥時間 飲前約1小時服為宜;對胃腸有刺激的藥物宜飯后服;滋補藥宜空腹服;安神藥宜睡前服;急病不拘時間服;慢性病應定時服。
(3)服藥溫度 以溫服為宜。但熱證者可冷服;寒證者可熱服;發(fā)汗藥宜趁熱頓服,服后加蓋衣被,以利發(fā)汗;服藥易吐者,可先服姜汁,再服藥。不能口服者,可鼻飼或灌腸。